健身会员服务协议甲方(健身服务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络电话:投诉电话:乙方(会员姓名):住址:性别:联络电话:证件类型(名称):证件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规范行业经营服务行为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健身会员服务到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会员卡类型:;会员卡使用人数及对象:;会员卡使用范围(门店):;会员卡使用时段:;其他约定:
第二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会籍起止日期)
第三条会员卡的中断乙方作为甲方会员期间,可以办理会员卡中断手续(中断期间不消耗会籍时间),但须遵照如下规定:(一)中断方式为按月中断,中断手续费为:□免费□人民币元/月单次中断期限最长不超过(天/月),合计中断期限最长不超过(天/月)
(二)会员卡中断期限届满之日,会员会籍将自动恢复,并开始继续计算会籍时间
(三)在会员卡有效期内,会员因怀孕、伤病可免费享有持续不多于个月的会籍时间中断,需乙方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乙方怀孕、伤病医院有效证明至甲方办理
(四)乙方在会员卡中断期内不得至甲方处使用设施及享有服务,否则视为中断期限届满,会员会籍恢复,并开始继续计算会籍时间
(五)其他约定:
第四条费用与支付方式(一)协议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
(二)支付方式与期限:支付日期:年月日
□现金□银行卡□其他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酒后使用健身设施设备及有关配套设施
(二)甲方应如实记录乙方会籍使用状况,建立会籍档案,提供会籍数据查询渠道
(三)甲方应配置必要的工作人员及专业人员保障乙方在使用健身器材时的安全
(四)甲方收取有关服务费用应向乙方开具对应正规发票
(五)甲方提供的健身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原则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