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化湖风景区租赁经营协议书2协议书出租方:巴中市巴州区化成水库管理处(如下简称甲方)承租方:巴中市化湖风景旅游开发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乙方)为搞活巴州经济,为巴中人民提供一种良好的旅游休闲的场所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管理的化成水库管护范围进行旅游投资开发
本着自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到达如下协议:一、租赁标的物为甲方管理的巴州区化成水库库区闲臵资产(库房约800平方米,房屋约6500平方米)
该水库位于巴州区化成镇境内
二、租赁范围:所有化湖风景区
包括水库水面,水库大门口起及围墙内的土地,房屋和附属物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1、租期为四十五周年,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贰万元整
自七月十日起至二0五四年七月九日止
2、为支持乙方开发旅游,增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即七月十日至七月八日止,甲方同意免收乙方租金
3、七月八日至二0二二年七月八日,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贰万元整
4、由于经济的增长,从二0二二年七月八日至二0三二年七月八日,合计十年,租金增长百分之十
5、从二0三二年七月八日至二0四二年七月八日,合计十年,租金增长百分之二十
6、从二0四二年七月八日至二0五四年七月八日,合计十二年,租金增长百分之四十
7、原水产协议期满后从交接之日起至二零五四年七月八日止,水面租金不减免、不递增,每年支付给甲方叁万伍仟元整(不网箱养殖、不肥水养殖,采用人放天养)
四、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用途为旅游投资开发,其详细开发项目,内容和进度见本协议附件,《巴州区化湖风景旅游区项目开发初步投资意向书》(附后)
五,甲方必须保证租赁物享有国家赋予的管理权、出租权,乙方不能转租,但有权招商引资经营
六、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租赁物与第三者无任何纠纷
若有纠纷,必须及时处理
否则,导致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应保证与风景区相邻的乡(镇)、村、社及村民无任何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