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协议(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协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定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人:(如下简称甲方)设计人:(如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根据下列文献签订: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同意文献
第二条本协议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项目名称面积(m2)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综合单价(元/m2)估算设计费(元)方案设计(含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大写人民币: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献: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献: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五条本工程设计费按建筑面积元/m2结算,设计费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原则占暂定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备注第一次付款定金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第四次付款阐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献的同步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终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步结清所有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所有设计费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至设计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双方责任6
1发包人责任:6
1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献,并对其完整性、对的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规定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原则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献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协议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献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