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府佰仕廷酒店有限企业库房施工协议甲方:成都华府佰仕廷酒店有限企业联络地址:成都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888号乙方:联络地址: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甲乙双方就成都华府佰仕廷酒店有限企业库房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成都华府佰仕廷酒店有限企业库房工程工程地点:成都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888号二、承包内容及范围和方式:(一)承包内容及范围(含甲供材料、甲指材料、甲方分包工程):成都华府佰仕廷酒店有限企业发电机房。本工程详细承包范围及内容包括:1.包工包料按协议、国家工程规范、施工图纸中施工内容施工,以及图纸变更和补充设计等所包括的所有内容的施工。2.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等工程(费用包括在协议报价中)。3.其他规定乙方履行的任务和工作,其中包括但:(1)施工材料为空心砖、混泥土原则为C25,沙石水浆原则为m75、钢筋用14#10#;(2)按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规范规定进行和完毕一切有关测试和检查;(3)在施工时乙方须保证对工地附近现存之一切建筑物、市政配套、消防通道等提供保护及维持正常状况;(4)配合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所有配合费用均包括在协议报价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者分包单位另行收取费用。(5)临时性设施包括板房(必须采用建设局规定的A级防火板房)等一切工地安全设施及生活区场地平整硬化、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协议报价中;(6)配合本工程的现场监测;乙方需遵守都市有关当局现行的一切有关规定的状况下,于施工过程中委托第三方对整个工程进行监测,包括设计监测方案、建立监测点、装设、定期测量构造之沉降及移位,及编制汇报并准时送予建设单位。(7)乙方须对工程做临时围护施工,所需配合费用均包括在协议报价中;(8)为满足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有关的工作及费用;(9)配合市政管网接驳等协调及照管工作;(10)申报及完毕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及费用;(11)其他协议文献规定乙方履行的任务及工作,包括对的施工所需的一切附带的次要工程。(二)承包方式:1、按招标和施工过程中出具的图纸、以及图纸变更及补充设计等所包括的所有内容的施工,以及为完毕上述内容而采用的所有施工及安全等各方面的施工措施和附带工程,实行总价包干。乙方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水电费、管理费和利润、包税费(包括建安营业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的人员的保险等)、包材料制作、加工、运送、装卸、成品保护、场内运送、安装、验收、维护、各项检测费用等。2、开办费(施工措施费、总包管理费、分包配合费及规费等)包括在总价中,结算时均不得调整。3)乙方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并按甲方企业规定程序办理。一、协议价款:人民币¥7,700.00(大写柒仟柒佰圆整)。二、协议工期:1、进场时间、协议工期:按甲方项目规定,协议总工期为10天。2、动工日期:年10月15日,实际动工日期以协议规定日期为准。3、竣工日期:11月25日,实际动工日期以协议规定日期为准。4、中间节点工期:以甲方项目部的详细规定为准。5、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已充足考虑在内,不予顺延。6、以上工期按日历天计算。五、进度款支付及结算:1、本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协议总价的相称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100%合计¥7,700.00(大写柒仟柒佰元整)六、安全文明施工(一)安全施工与检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原则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行的监督检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导致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所有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不得规定分包队伍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发生的费用;3、本工程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