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承包协议甲方:江苏博威物业服务有限企业分企业(管理处)乙方:为加强小区建筑装修垃圾管理,构筑人文景观的生态环境,保障小区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都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住宅小区实际状况,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住宅小区内建筑、生活垃圾清运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内容1、承包范围为甲方所管理的住宅小区,承包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一期、二期、三期);2、承包内容为甲方所管理的住宅小区的建筑装修垃圾清运作业,包括:(1)建筑垃圾由小区内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清运至市政府有关部门容许倒置的地点;(2)小区零星建筑垃圾运至小区内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3)生活垃圾由小区内的垃圾桶运至小区临时垃圾房;(4)生活垃圾房及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管理;(5)小区内的废品回收
二、承包期限及费用结算:1、承包期为:建筑垃圾清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费用的结算:a)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清运费按甲方实际向业主收取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的%进行结算,其他%作为甲方的管理费
支付方式为:甲方根据小区内每月实际完毕装修的户数,按季支付给乙方,垃圾清运所需发票由乙方提供
b)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项目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本协议生效的当日付清
协议终止时,乙方无因质量及其他原因导致对甲方或第三方损害的,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指派管理处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按照双方约定的原则和规定进行检查,监管乙方规范作业
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改善工作质量
如发现承包事项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原则和规定,先以口头形式告知乙方管理人员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原则,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视状况予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