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央行产生的历史背景:1
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
商业银行的普遍设立
货币关系与信用关系广泛存在于经济和社会体系之中
经济发展中新的矛盾已经显现:银行信用体系较脆弱
二、央行产生的客观经济原因:1
政府融资的需要:为了保证和方便政府融资,发展或建立一个与政府有密切联系、能够直接或变相为政府筹资或融资的银行机构逐步成为政府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集中货币发行的需要:国家以法律限制或取消一般银行的银行券发行权的方式,将信用货币的发行权集中到几家以至最终集中到一家大银行
统一票据交换和清算的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和公正的权威性清算机构,作为金融支付体系的核心,能够快速清算银行间各种票据,从而使资金顺畅流通,保证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
作为最后贷款人保证银行支付能力的需要: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银行以至整个金融业的稳定,客观上需要有一家权威性机构,适当集中各银行的一部分现金准备作为后盾,在银行出现难以克服的支付困难时,集中给予必要的贷款支持,充当银行的“最后贷款人”
金融业的稳健运行的需要:随着商品货币经济关系的发展,金融运行的稳定成为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
三、央行的三大职能:一、“发行的银行”:国家赋予央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是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在有些国家,硬辅币的铸造与发行由财政部门负责)
二、银行的银行:1
央行的业务对象是商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特定的政府部门;2
央行与其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往来仍具有银行固有的办理“存、贷、汇”业务的特征;3
央行为商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支持、服务,也是它们的管理者
具体表现:1
集中存款准备金
充当商行等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
组织、参与和管理全国的清算
三、政府的银行:1
央行根据法律授权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负有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和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的责任;2
央行代表国家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