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买卖协议汽车配件买卖协议1甲方(供方):注册地址:经营地址:乙方(需方):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第一条甲方为汽车配件供货商,同意向乙方提供汽车等配件,乙方同意买受
第二条乙方从甲方处进货时需提前向甲方书面提交订单,甲方根据乙方在订单中的规定安排交货
订单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提交
第三条对于乙方未提交订单,甲方私自送货的,乙方有权拒收或甲方同意乙方随时退货
第四条甲方交付货品时,乙方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3小时内按照订单对产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签收送货单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确认下列人员签名收货代表是乙方收到了货品:第六条甲方应当承担一切运送费用将货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第七条乙方在发现的甲方交付的产品中不符合订单规定的,可以规定退货,不过,乙方人为损害的`除外
第八条乙方应当与甲方交付货品后日内付清货款,否则,必须每日支付应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给甲方第九条协议终止后天内,双方必须核算往来账目,乙方必须在往来账目核算清晰后将应付的余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每月日为双方上一种月的结算日,乙方应当出具对账单给甲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给对方导致损失的,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均需双方到达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但须向对方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有关不可抗力状况发生的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六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送达给甲方的订单均合用本协议
第十七条协议期满如双方故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种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协议
如本协议已到期,但新的协议尚未签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