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服务协议甲方:*****外企服务有限企业(如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如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到期前30日之前,双方均未书面告知对方协议不再延期的,协议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如有任何一方书面告知对方协议不再延期的,本协议至年月日终止。第二条定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的下列名词的含义应做如下解释:1、员工:是指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人事代理服务:是指甲方接受乙方或乙方员工的委托为乙方或乙方员工提供的人事方面的有关服务。人事代理服务的详细内容以本协议第二章内容为准。3、附件:指双方另行签订的所有有关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或者有关约定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管理费:指乙方因委托人事代理服务而应支付给甲方的多种费用的总和。*乙方为员工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规定甲方向员工提供的各项福利保障的费用*甲方收取的服务费和国家规定的收取的工会费及税收本协议或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5、法律: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政策等规范性文献。第三条法律本协议生效后,假如本协议内容与新颁布或经修订的法律发生矛盾,那么应以新颁布或经修订的法律为准。甲乙双方应及时变更有关协议内容。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和附件的约定,按月向乙方收取管理费。第五条甲方有义务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务的内容如下:1、根据乙方的委托,为员工办理入职和离职手续,包括人事关系、档案、社会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调转、代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代办应届毕业生员工的落户手续;2、按照《费用明细表》,代理乙方逐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根据乙方的委托,代理乙方为员工申领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待遇;4、根据乙方规定,代理乙方办理劳动协议在劳动局的立案手续;5、协助乙方办理多种文献的公证手续;6、根据国家政策,为符合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员工提供职称评审协助服务(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及其员工的委托,提供一站式服务。第七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泄漏因代理服务而获悉的乙方的商业机密。第八条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每月应当根据当地规定的缴费时限,按照《费用明细表》中的金额为员工缴纳当月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乙方有权享有本协议和附件约定的由甲方提供的服务。第十条乙方应按照员工人数向甲方支付当月管理费中的人事代理服务费,原则为:60元/人/月第十一条每月8日之前,乙方应当按照协议附件将缴纳员工当月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一并支付给甲方。第十二条本协议中的各项费用汇至甲方的如下帐户:单位名称:*****企服务有限企业开户银行:***********帐号:***************第十三条乙方若有人员增减等变动,须在每月5日前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第十四条乙方和员工均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毕代理服务,由于乙方或员工个人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供代理服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四章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第十五条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蒙受经济损失的,须承担对应责任。第十六条乙方延迟履行本协议第十条和第十一条义务的,则因迟延所产生的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所需的利息及滞纳金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处理,经协商不成的,应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十八条签订本协议步,双方进行了充足协商,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系双方协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