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场地租赁协议书甲方:XXXXXX企业乙方:为开拓经营,搞活市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经营场所1、甲方提供营业场地,乙方经营甲方审批指定范围内的商品。(其建筑使用面积为约.平方米。)2、详细位置在甲方位置。第二条入场条件1、商品授权书或代理权证明、商品检查证明或国家规定的有关证明。2、乙方应保证其所经营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有关规定。3、乙方应文明经商,遵法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负有指导、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一切经营、服务、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甲方规定,如有违反则严厉处理,严重者终止协议。4、房屋租赁费用(1)甲乙双方在签定协议前,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房屋押金元。以此作为乙方遵守履行多种规定和条件的保证。(2)房屋使用费:每年元。(3)协议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情节扣留所有或部分质量保证金。(4)在乙方所有履行协议条款的状况下,待协议终止交还经营场所的3个月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不计利息。若乙方对甲方尚有债务,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所欠款项,只退还余款。乙方经营商品如有保修期或退换承诺的,质量保证金须在售出的最终一件商品超过保修期一种月或超过退换承诺期限一种月后方可退还。第三条经营规定1、经营范围(1)本协议认定乙方经营商品为如下所列内容(2)乙方如需增长或更换新的品牌,必须经甲方同意。(3)未经甲方同意,超过协议规定,私自变化经营项目的,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所交纳的有关费用不退还。(4)乙方不得经营与本商场其他柜台品种雷同或相近的商品,如有此类状况发生,甲方以谁先上柜谁经营的原则处理,乙方应服从管理。2、商品质量(1)乙方经营的商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规定。(2)乙方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陈列或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已靠近或失效期的商品、中文标识标注不齐全的商品。(3)乙方所销售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可根据甲方的退换货制度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乙方必须服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遭到顾客投诉、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或经甲方查出的,乙方要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甲方顾客导致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5)甲方或顾客对乙方的商品质量产生异议,如需由有关权威部门进行检测、鉴定,乙方要承担有关费用。(6)国家有关部门如对乙方的商品进行抽检,乙方要承担有关抽检费用。3、商品价格(1)乙方经营的商品价格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要明码标价、据实标价。4、售后服务(1)乙方所销售的商品,要严格按照甲方的商品退换货制度及国家的有关法律予以退换。(2)乙方经营的商品如需安装、调试、维修,乙方要严格按照销售承诺、产品自身规定、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再违反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5、经营管理(1)乙方应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措施,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干扰和违反甲方的正常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惩罚直至解除协议。(2)统一营业时间,任何商户不得私自关门停止营业,当日停止营业合计时间满1小时,按照半天计算;满2小时,按照停止营业一天计算。假如未经商场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停止营业3日内,(含3日)每天罚款500元-----1000元,停业营业3日以上,视为乙方主线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所缴纳一切费用一律不予退还。(3)任何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晚开门营业,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从房屋押金里扣除。(4)乙方经营场地要遵守协议以内的经营面积,不得随意出摊;假如需要必须经有关管理人员书面同意。(5)经营商户实行统一管理,每户必须办理各项工商、税务等执照,按期缴纳各项工商、税务等有关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费用收取,如违反上述规定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规定。第四条场地装修1、协议签订后,如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经营场地重新进行装修、布置,装修方案应于协议签订日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