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稳基层承包协议协议书总承包方:河南省创业市政工程有限企业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宋城路道路工程第一协议段项目经理部(如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方:(如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承揽修建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宋城路道路工程第一协议段工程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水泥稳定土基层项目的施工,为保证优质、按期完毕施工任务,双方于月日共同协商并到达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约的根据:第一条工程概况1
1项目名称:水泥稳定土基层1
2承包范围:水泥稳定土的摊铺、碾压、养生、摊铺前打扫、水泥稳定土的运输、人员辅助及其甲方施工图设计中所有与此有关的附属工程的施工
第二条工程总价及支付2
1本工程采用单价制,承包单价为5
00元/㎡(大写:每平方人民币伍元整),此单价包括乙方所承包工程费用及一切与此有关的费用
2乙方在其工程竣工后并经甲方、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或其指定的第三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20日内总计支付乙方承包总价的95%,剩余5%在缺陷责任期两年后无质量事故甲方全额返还乙方
第三条工期及阶段工期目的3
1总工期:天,动工时间从甲方下达的动工令算起
2阶段工期: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每月下达的施工计划及对总工期作出的调整
第四条工程质量4
1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所有到达施工图设计规定以及其对应的质量检查评估原则,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达不到上述规定期扣协议总价的1%作为惩罚
2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返工或补救,返工或补救措施必须报甲方同意,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原则的,由乙方承担质量责任和经济损失及质量信誉责任
3凡因乙方承包的工程,乙方必须建立工程质量控制自检体系,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及各项验收资料;施工过程中虽经甲方检查合格后,但仍不变化和免除乙方对整个协议工程质量应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设备、材料5
1乙方承包工程所需的多种机械设备、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