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财产保管制度一、各班级学生应树立爱护公物的思想,保管好教室内外一切公共财物
二、每学期由学部财产保管员交给班级各项设备和用具,班主任签字验收,由班主任责成班级同学妥善使用(班主任是教室财产的保护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保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美德和责任心)
三、教室财产受到损坏,责任人要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如发现故意损坏公物者,处以1-3倍的赔款
如物品自然损坏(如桌凳松动),由班主任证明,及时报总务处派人查明后及时修复
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又无法查处的,班级负责赔偿
四、各班指定专人负责电开关的控制,放学时(包括上室外课)要关闭电源;在采光充足的情况下,不要开灯;在气温不太高的情况下,不开风扇
培养学生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
学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将扣除班级考核分数,并通报批评
五、教室、走廊、教学区禁止打球、拍球等,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没收球具,直至扣分处理
六、一切设备未经学部同意不得随意搬动,课桌椅不要靠墙、碰墙,以保护墙壁
严紧在墙上、桌椅上、地面涂写、刻划,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罚款处理
七、放学时要指定专人关好教室门窗
八、学期结束,由总校派员进行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由班级负责;保管好的班级,学部予以表扬
公立部初中德育处2012年9月1日升旗制度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集中体现了国家尊严
我们每位师生应该以十分严肃的态度对待升旗仪式,积极认真的参加升旗仪式
为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展示我校师生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特提出以下具体要求:1、全体学生都必须准时参加每周一举行的升旗仪式,不得无故缺席,也不能迟到
(无故迟到或滞留教室不参加升旗仪式的一人次扣1分,并通报批评)2、国歌是代表国家的歌曲,全体同学从入校起,要学会唱国歌,要了解国歌产生的历史背景,以及它所蕴涵的深刻思想内容
唱国歌时,态度要严肃,声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