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卖人):乙方(买受人):乙方购置甲方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如下简称“该停车位”),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购置的前提条件乙方确系该停车位所在小区的商品房业主,商品房权属证号或《商品房买卖协议》号为:
第二条:停车位概况一、位置:本协议项下的停车位位于
详细位置如附件一《该停车位位置图》所示,该图仅为该停车位位置的标示
二、该停车位长约约米,宽约米,实际使用面积为约平方米
三、乙方在购置后,保证该停车位仅作为停车使用,不得改为其他用途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该停车位
同步,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并按乙方已使用该停车位的天数向乙方收取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第三条:乙方拥有该停车位产权的期限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占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致
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项下期限为上述土地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第四条:销售原则本协议项下的车位使用权买卖不以该停车位的面积计价,该停车位按单个销售
第五条:销售价款、物业管理费及支付一、该停车位销售价款1、该停车位的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2、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步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二、该停车位物业管理费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各项有关该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用
费用原则:人民币元/月
2、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该停车场地的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导、标志、照明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费用
3、物业管理费按季交付,乙方在支付车位使用费同步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首期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其他每期应于每年开始前日前交纳
第六条:停车位的交付在乙方全额交付上述费用后日内,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本协议项下车位不能作为单独物业办理产权登记或租赁立案登记等政府手续
乙方已理解上述内容之含义,并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