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场地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出租方:(如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出租方为自然人的,此处写明其身份证号码)法定地址:联络人:联络电话:承租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企业[渝中]分企业(如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谢军]法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渝州路186号附4号南塔楼第六层]经办人:联络电话:和甲方签订的房屋/场地租赁协议有部分内容不够细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到达补充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一)该房屋坐落于重庆市区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房屋买卖协议/□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献),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第二条房屋租金及违约金(一)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支付方式为
(二)违约金为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在甲方交付钥匙与乙方前,须将本年度的房租交付给甲方
(四)甲方在收取乙方的房屋租金时,需提供专用发票,开具发票的费用由乙方在支付房屋租金时一起支付
第三条房屋租赁期(一)租赁用途:3楼左侧单间作为无人值守基站机房,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
(二)房屋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计个月
(三)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状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四)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或是不再续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不再续租或续租规定,如续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如不再续租乙方应将房屋打扫洁净交还甲方
租赁期未满,乙方提出提前解除租赁协议,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违约金
第四条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甲方不提供乙方:水,电,气,闭路,上网等多种设施
第五条房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