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静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将项目管桩基础工程静压施工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承包方式、工程造价1、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为:清包工,包压桩、包电焊接桩,施工方式为静压(桩机型号为800型全液压桩机),不包税金、管理费、水电及桩尖
2、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合格要求
3、工程造价本合同工程按照设计图纸要求采用¢500×125AB和¢400×95AB规格的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其中设计¢500桩共计140根、¢400桩共计200根(暂定);¢500桩单根长度设计暂定28米、¢400桩单根长度设计暂定10米;¢500桩总工程量暂定约为3920米、¢400桩总工程量暂定为2000米(管桩和桩尖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运输到桩机施工作业面内,在施工中所产生的二次转运由甲方负责)
1)工程桩施工单价:若实际施工完成压桩量超过3000米,单价为23
00元/米,若实际施工完成压桩量不足3000米,单价为25
00元/米;2)送空桩单价为:10
00元/米;3)甲方负责联系车队搬桩机进、退场及其费用;工程量按照实际配桩长度计算
4)施工电缆乙方自备200米,超出范围由甲方提供
三、付款、结算、期限1、合同签订后3天内安排设备进场;12、压桩工程每完成3000米,甲方在3天内向乙方支付已完成施工量的80%,依次类推直至完成全部压桩工程;3、压桩工程完工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到总工程款的95%,待基础开挖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付清乙方所有余款;4、如非乙方原因在压桩完成后满贰个月时甲方仍不完成工程桩的静载、动测试验,则本桩基工程视为验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