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购销协议甲方:加麻乡人民政府乙方:琼结县中学甲方为农产品土豆的种植销售方,乙方为农产品土豆的收购商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种植农产品土豆,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收购甲方按约生产的土豆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置甲方土豆产品一事到达如下协议:一、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产品名称:土豆数量:1周1000斤单价:1
00元二、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措施、运送方式、交(提)货期限;1、产品的交货单位:琼结县中学2、交货措施,按下列第(1)项执行:(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措施的,按规定的措施执行;没有规定送货措施的,按甲乙协议执行);(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送,应充足考虑甲方的规定,约定合理的运送路线和运送工具);(3)乙方自提自运;3、运送方式:汽车运送4、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协议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协议规定告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甲方的提货告知中,应予以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协议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三、货款结算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周提供1000斤土豆,货到付款
四、验收及异议期:1、乙方在验收中,假如发现产品的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协议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约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