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围护桩施工协议工程名称:金水苑工程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建设单位:宁波水木清华置业有限企业施工单位:浙江新宇建设有限企业签订日期:10月17日协议编号:桩基施工协议(内部协议)201建设单位(如下简称甲方):宁波水木清华置业有限企业施工单位(如下简称乙方):浙江新宇建设有限企业甲方出资建设的金水苑桩基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宁波市鄞州区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详细状况,为明确协议及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特签订本施工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金水苑围护桩工程2、工程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3、工程内容: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施工规定4、设计单位:宁波大学地基处理中心二、工程范围工程桩:采用包工包料方式三、工程数量1、工程数量为围护设计图纸的沉管灌注桩、水泥搅拌桩、土层锚杆所有数量。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增长、减少施工承包范围以及进行设计变更的权利,对应增减部分工程量单价按原约定相似单价结算工程款。四、工程价款实行包干总价:包干总价为叁佰零伍万元整(¥3050000)。1、工程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甲方支付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毕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并到达国家有关质量检查验收原则。2、本施工协议约定的价款为包干总价,包括的内容为:(1)为完毕承建的人工、工程材料、机械、加工制作、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安装、清洁、桩基验收等费用。(2)施工技术、配合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水电等费用,水电用量按表按实结算。(3)质量检查、材料试验费用。(4)利润、工商、税金以及机械进退场等有关收取的一切费用。(5)乙方承诺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6)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差价、包桩基验收。(7)乙方在签订本施工协议前对本工程的所有招标图纸、施工原则、技术规定及阐明、质量原则、招标文献、协议条件、本工程的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现场管理规定、承建风险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确,在工程价款中已予以充足考虑。3、包干总价不含下列费用:(1)障碍物处理费用按实际由甲方负责。(2)锚杆试验检测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试验检测单位。五、工程价款支付1、本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甲方就按本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均须由监理企业和甲方现场代表签订支付意见。2、工程款项结算本工程包干总价:305万元(1)由于锚杆需要在挖土后才能施工,本工程沉管灌注桩和水泥搅拌桩竣工后,甲方根据监理企业和甲方现场代表签订的支付意见支付壹佰肆拾万元整(扣除土层锚杆部分),最迟在围护桩打桩完毕一星期内支付。(2)本工程围护桩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监理企业和甲方现场代表签订支付意见及乙方已结清有关费用和款项时,付至工程总价的74%(最迟在打桩完毕2个月内支付)。(3)在乙方提交所有的桩基资料后,甲方根据监理企业和甲方现场代表签订的支付意见支付工程总价的1%。(4)本工程总价的23%,甲方以金水苑的房子抵充,房价按开盘价的9.5折计算,房子的位置由乙方自由选择。(5)工程总价的2%作为总包管理费(发票由乙方提供,甲方根据实际状况转付给总包方)。(6)如甲方未按期付款,每天应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六、工程工期1、动工日期:11月15日,具有施工条件后,乙方统筹考虑安排交叉施工,尽早动工。2、竣工日期:12月15日。3、协议工期总天数30日历天(从正式打工程桩开始至工程桩打桩结束)。4、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工期对应顺延。七、图纸甲方向乙方与施工协议签订后3日之内提供图纸3套。乙方应完毕桩基工程竣工图并立案。八、协议解除1、当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2、因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1)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包括进度计划各阶段时间节点工期内没有竣工,具在甲方或监理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竣工。(2)已经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