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限时办结制度1、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生育服务证件等事宜的办结期限
一般事项要当即办结;需延期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
2、《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和《再生育审批事项通知书》自收到之日起十日内送达当事人
3、对计划生育政策咨询,要当即答复,特殊事项咨询须在2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
4、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有时限要求的事项,严格按要求的时限尽快办结
5、对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按照《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处理
乡镇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制度1、对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审批、审核事项的,经办人员负有一次性告知义务
对手续、材料不完备,不能按规定程序办理的,经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对暂时不予办理的,应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2、遇特殊情况需请示后才能办理的,经办人员要向办事人说明暂不办理的原因及何时、以何种方式办理
3、经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将有关手续和材料补齐后,经办人员要及时受理(办理)
4、计生办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因不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而造成群众投诉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乡镇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1、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忠于职守,优质服务
热情待人,文明办公,秉公执法
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
坚决查处乱收费和管理不规范行为,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收费发票
3、实行对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服务
第1页共15页开展救助贫困母亲的“幸福工程”和“关爱女孩行动”
落实好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
4、及时解决各种举报和投诉案件
凡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采取书信、电话、来访等形式进行举报和投诉,并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