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一、编制计划的原则和法律依据(一)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府“三定方案”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受市安监局委托,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对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执法监察,对其他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一般执法监察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9、《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1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1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12、《省安全生产条例》;13、《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4、《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15、《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16、《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7、《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第1页共4页18、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市安监局年度工作安排,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监察执法形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执法监察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任务目标(一)今年执法工作目标为控制事故总量,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