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开工前工作程序一、工作划分项目前期工作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设计审查并备案、确定预算控制价、施工、监理单位招标、质监(安监)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组织项目开工
二、审批程序1
项目立项、可研、环评、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征地拆迁的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建设单位负责按进度支付征地拆迁费,相关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配套开发性用地由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并以成本价出让,若建设单位摘牌不成功,配套开发性用地出让收益全部安排用于项目的建设投入,若尚不足清偿融资本息则由市财政通过预算安排补贴解决
配套开发性用地指标从市市统筹指标中统一安排解决
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初步设计由(市、省)交通运输部审批,施工图设计由(市、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三、提交材料(一)预可行性研究1、申报文件(2份)
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标准、建设规模、路线走向、建设工期、估算投资、资金筹措、项目法人、经济评价、节能评价等;2、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套);3、银行贷款意向书(2份)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1、申报文件(2份)
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标准、建设规模、路线走向、建设工期、估算投资、资金筹措、项目法人、经济评价、节能评价等;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2份,对需开展预可行性研究项目);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套);4、用地预审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资金承诺函、银行贷款承诺书、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洪水影响评价书批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批复、节能评估审查意见、项目招标方案、文物保护选址意见书、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批复、安全预评价报告批复,铁路、航道管理部门意见等(2套)
(三)初步设计1、申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