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化工管廊巡检作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化工管廊管理维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扬有限公司公共化工管廊管理制度和管廊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作业指导书中所称的公共化工管廊主要指展有限公司拥有产权的化工管廊:空管廊
第三条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共化工管廊的巡检管理、第三方作业管理、安全运行管理、应急管理等
第二章巡检管理第四条巡检人员(分为两组,两人一组)每天8:30-12:00、13:30-17:00及20:00-22:00这三个时间段徒步对管廊全线各进行一次安全巡检,每周一、周五8:30-12:00巡检人员应在管廊架上巡检通道徒步巡检两次,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第五条巡检中应对管廊架上所有管道的运行情况,如管道有无滴漏、锈蚀、漏气、损坏等现象,管廊架自身及周边有无危害到管廊安全运行的情况等进行查看、记录
发现所辖的管线及管廊自身存在隐患或缺陷应及时通知园区公用事业处
1、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2、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3、管道振动情况;4、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5、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6、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7、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8、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第六条如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公用事业部,对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如巡检中发现管线附近有施工,应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1、核实施工活动相关情况(了解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内容、负责人姓名等);2、告知管廊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3、交代管廊安全运行的重要性、破坏的后果及法律责任;4、交换联系方式
对施工手续齐全的,巡检人员需了解施工进度,每天报告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道的潜在影响,并在记录上反映,以便及时了解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