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姓名/名称寻乌县桂竹帽镇人民政府地址/邮编寻乌县桂竹帽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王珍生联系方式13707025096委托代理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申请事项及内容申请在寻茅线K17+300M处左右侧和寻茅线K26+100M左侧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高3M,长6M)非公路标志,标志内容为本镇公益性广告宣传内容
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
2、机构代码复印件申请日期2010年8月13日申请人(签章)注:1
本申请书由路政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免费提供;2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赣寻路政许接(2010)012号寻乌县桂竹帽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如下:序号材料名称份数页数备注1申请书112机构代码复印件11与原件核对无误345收件人(签章):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签章):(注:收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并在“备注”标明
)(印章)二0一0年八月十三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存档)2公路路政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意见书赣寻路政许受审(2010)012号许可事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接收时间2010年8月13日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寻乌县桂竹帽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珍生地址寻乌县桂竹帽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是否受理适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审查情况及审查意见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依据赣路政字[2012]7号《关于赣州市公路管理局路政许可规定的通知》,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在本单位受理权限内
承办人员:年月日部门负责人或首席代表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单位负责人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