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指导意见一、制定目的为指导各单位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增强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依法合规二、定义安全生产费用(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依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1
矿山工程为2
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
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
没有包括的工程类别,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明确标准的,统一按1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四、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可能涉及的安全费支出部门用括号标出)(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1
安全警戒措施支出:(物资部/安质部/项目办)(1)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支出:安全警示灯、警示标牌等;(2)现场安全警戒措施费用支出:警戒绳、警戒栏杆、安全三角锥、硬防护措施等;(3)现场封闭支出:现场封闭围挡,如栅栏、彩钢板、砖、砼墙体等
安全防护设施支出:(1)“五临边”防护设施支出:未安装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