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发行字[2007]224号【发布日期】2007-08-15【生效日期】2007-08-1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7]224号)各上市公司、各保荐机构:为规范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编制行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现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七年八月十五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募集说明书第一节发行概况第二节风险因素第三节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第四节担保事项(如有)第五节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第七节债券受托管理人第八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二节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第三章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第二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并按规定披露
第三条第三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发行人认为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在募集说明书文本扉页中作重大事项提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