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
公司: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3
公司设立:指为使公司成立、取得公司法人资格而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4
公司发起人: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公司股份,并策划、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的公司创始人5
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组织、营运、解散以及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作出明确规定的公开性质的法律文件6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法定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归无效7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法律列举的,由章程制定人自行决定是否予以记载的事项8
任意记载事项:法律没有列举也不强制记载,发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记入章程的事项9
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指由公司章程所确定的全体股东认缴或实缴的出资构成的总额10
公司资产:既包括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自有财产----公司资本,也包括由公司对外发行债券、向银行贷款等以负债形式形成的公司财产11
注册资本:政府允许公司发行资本的最高限额或公司预计将要发行(或筹足)的自由资本的总额12
发行资本:指公司依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注册资本额度内已经发行的、由股东认购的资本总额13
实缴资本:指全体股东实际缴纳的或者公司实际收到的资本总额14
催缴资本:又称未收资本,指股东已经认购但尚未缴纳股款、而公司可依法向股东催缴的资本15
股东: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是公司设立、存续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要素16
直接诉讼:股东单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基于其股份持有人的身份而向侵权人提起的诉讼17
派生诉讼:又称代表诉讼、间接诉讼,指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乃至第三人等主体侵害了公司权益,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