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有限公司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各类人才选拔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充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八)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九)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分支机构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和技术专家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政工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胜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分支机构中层正职
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分支机构中层,也可列为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二)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中层副职、技术专家,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部门助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管理人员也可列为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三)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应当兼顾公司在建项目的需要坚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努力充实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强活力
(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按公司中层职数1:1的数量确定,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按分支机构中层正职职数的1:1的数量确定
(二)后备干部队伍应努力在宏观上形成合理结构:公司中层、分支机构中层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