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编号:TF/ZD/YX-003/2014版本号:3
0内部文件颁布日期:2012年10月08日生效日期:2014年08月29日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制订部门:产品服务部制度类别:办法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公募基金代销业务行为,确保公募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适用性,提示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开放式基金的进一步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依法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和赎回业务,销售公募基金和相关产品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注重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本办法未做规定的,适用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公司销售公募基金,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适当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在实施基金销售适当性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指导原则:(一)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建立基金产品池,为基金投资人提供充分的选择;对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销售人员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在发生利益冲突时,先保障基金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二)全面性原则,即公司将基金销售适用性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基金销售适用性贯穿于基金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对基金管理人(或产品发起人,下同)基金产品(或基金相关产品,下同)和基金投资人都要了解并做出评价
(三)客观性原则,即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