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案资料范文分享中心城搬迁指导意见中心城搬迁指导意见为有序稳妥地做好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要求,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加快推进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拓宽城市发展空间,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合理布局
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和搬迁企业用地需求,搬迁企业新厂选址腾出地利用和企业现址转产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的要求提前搞好规划
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律不再新上化工项目,中心城及周边区域化工企业暂停审批
产业升级,集聚发展
通过搬迁或转产积极推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改造升级
鼓励搬迁企业通过参股等方式联合重组,禁止异地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搬迁企业向同类产业和配套产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园区集中
突出重点,分批实施
坚持先急后缓、分期分批、一企一策,既全面安排、整体推动,又集中力量、突破重点,实现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一批、转产一批、关停一批
依法搬迁,依法推动
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业企业搬迁工作
搬迁或转产企业新建项目要符合各级产业政策,严格遵守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
二、搬迁范围及搬迁方式(一)搬迁范围
中心城内(东到东八路,西到郝纯路,北到德州路,南到南外环)因污染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搬迁的工业企业
(二)搬迁方式
对需搬迁的企业自2012年起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搬迁工作
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方式:1
需搬迁的化工企业原则上迁入港开发区,其他企业迁入经济技术开精品文案资料范文分享发区或胜利工业园区
对部分基础条件好、具备转产能力的企业,经研究批准,可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