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慈党办[2016]5号)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健康慈溪”的奋斗目标,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动手、科学管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品质,提高从业人员文明卫生素质及健康水平,为建设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健全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方案,营造氛围,深入开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确保在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方面
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议程
公司爱卫会组织健全、人员到位
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
职工健康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栏目
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
深入开展禁烟,禁止烟草广告
开展无烟场所建设
(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
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做到有人管、环境整洁、有序规范
(四)重点场所卫生方面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公共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厕所等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
(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方面
建立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