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车及公共交通费用管理规定2016-001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汽车配置及管理,提高公司用车的效率,保障汽车安全、合理地使用,并对违章人员有依可循和进一步强调汽车在公司内部及出入公司的管理,秉承绿色、环保、低碳、节约的理念,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公司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市内公出、市外公差及用车
3.内容:3.1各部门应提前做好公出、公差准备,采取各部门合并出车的原则
3.2各部门员工公出、公差如为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派车,严格杜绝公车私用
每次公出、公差人员达到3人(含)以上(不包含驾驶员);B
出纳现金业务(但每周不得超过两次);C
采购部、模具车间、销售部收发货物(仅限皮卡);D
销售部门接待客户
3.3车辆归口:所有公务车(含车钥匙)由XXXX负责管理
3.4用车申请:各部门及车间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单》,并填写详细用车原因、目的地、出车时间、随车人数等内容
副总、事业部总经理可以申请使用雷克萨斯、丰田大霸王和宝马;部门主管(经理)只可以申请使用桑塔纳、皮卡、金杯;采购部、模具车间、销售部收发货物仅限皮卡
3.5用车审批:《用车申请单》必须由投资管理中心(以XXXXX授权人为准),对其用车原因和路线进行批准确认
副总、事业部总经理、专职驾驶员在晚上和休息日允许使用车辆,但必须上班时,由补签《用车申请单》,董事长特批人员除外
3.6用车调度:3.7所有《用车申请单》都提交到投资管理中心,由授权人根据用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任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是否出车及出车车号,申请人可以建议车号,但最终必须遵循审批人的决定
如公司不派车,申请人必须利用各公共交通工具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不得以不派车为籍口
3.8出车:a)申请人认真按《行车记录》填写,《行车记录》保存在投资管理中心
授权人要对数据进行不定期抽查与核对
b)驾驶员接到审批好的用车单后,应认真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