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公司并购第一节并购概述一、公司并购的方式(一)公司合并股份公司合并是指以前独立存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按照特定方式组合成一个公司的行为
一般来讲,公司合并可以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类型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英文为merger为购并,指一公司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加入该公司,加入方解散,取消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的一种公司合并方式
比如,A、B两公司是两个独立存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现在A公司与B公司合并,合并后B公司解散,取消原有的法人资格,而成为A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
吸收合并是最常见的股份公司合并的形式,一般说来,它多发生在实力相差悬殊的企业之间
2.新设合并新设合并英文为consolidation,中文多译为合并,指一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合并后原来的公司均告解散,取消法人资格的一种公司合并方式
如上述A、B两个公司,若采取新设合并方式,合并后A、B两公司均告解散,取消其原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并而成为另一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C公司
这种并购多发生在实力相当的企业之间
例9-1:设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吸收合并(merger),甲公司作为存续方,以一股甲公司股票换取两股乙公司股票的方式购并了乙公司
从法律上看,甲公司股东的状况并未发生直接的变化,而乙公司的股票不再存在,乙公司股东经过换股后成为了甲公司的股东
如果甲、乙两公司进行的是新设合并,合并后的新公司为丙公司,则甲、乙两公司的股票均不复存在,甲、乙两公司的股东均成为新设的丙公司的股东
尽管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在法律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在公司运做实质上并无大的差异,因此又往往被统称为公司合并甚至公司购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