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一)党建工作10项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四、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2、党员管理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三、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一、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三、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四、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4、发展党员制度1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三、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六、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二、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三、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四、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二、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三、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四、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五、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27、党员活动日制度一、每月8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二、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三、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四、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8、“创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