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4适用范围2应急机构及职责3预防预警3.1信息监测3.2信息报告3.3预警发布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标准4.2启动应急响应4.3应急响应行动4.4现场组织指挥4.5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保险6评估和总结7支援保障措施7.1通信保障7.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7.3应急队伍保障7.4医疗卫生保障7.5紧急避难场所保障8宣传、培训和演练8.1公众信息交流8.2培训8.3演练9奖励与责任9.1表彰奖励9.2责任处罚10预案管理更新10.1应急预案更新10.2制定与解释部门10.3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11附则11.1名词解释11.2相关应急预案11.3附件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确保全集团公司在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工作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地震应急预案》1.3工作原则。集团公司地震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紧急处置,搞好结合”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抗震救灾工作与行车事故抢险、防洪抢险及战备方案等相结合。自救工作要与社会救灾工作相结合,形成抗震救灾的整体合力。1.4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遭受地震时的应急处置。2应急机构及职责2.1成立集团公司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安全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销售部、党务部、计财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在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抗震救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集团公司内地震应急工作。研究、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负责启动和结束局内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命令。2.2设立集团公司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集团公司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1)负责与集团公司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共同组织落实集团公司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2)负责提出完善本预案的建议和意见。(3)做好对子公司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的指导,审核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中的相关内容。(4)负责做好地震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预案演练计划。(5)负责指导子公司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工作。(6)负责做好集团公司管内抗震救灾的调查分析及应急响应行动评估。(7)负责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建立相应台账。3预防预警3.1信息监测。3.1.1集团公司地震应急预警监测以当地人民政府地震主管部门监测预警通报信息为主。3.1.2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部门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联系机制,了解掌握地震预警监测信息。3.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不得建设。3.1.4凡在国家规定抗震设防区内未经抗震设防的铁路工程设施和设备,应按抗震鉴定标准和加固技术规定进行加固,以达到应有的抗震能力。3.2信息报告。集团公司管内遭受地震灾害后,有关部门、子公司应迅速对灾情进行调查,将震情上报集团公司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管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灾情、处置情况、抢险方案和预计抢通时间。灾情包括线路、桥梁、隧道、涵渠、信号、通信、电力、接触网、机车车辆、房屋建筑物等设备损害的程度,影响列车的车次,人员伤亡情况等。信息报送时限:(1)正线在2小时以内。(2)站线在4小时以内。(3)造成特大损失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抢险情况,每4小时向铁路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1次。信息报送程序:地震灾害信息原则上按照集团公司、铁路局、铁路总公司三级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