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在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讲话——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年会上的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2010年8月28日)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和朋友们: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年会今天在云南美丽的春城昆明召开,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向给予会议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XX省领导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向当选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的各位委员表示热烈祝贺
本次会议组委会收到的论文总数高达550余篇,是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创办以来,各个专业委员会年会收到论文数量最多的一次,能有这么多的同志关注、研究审判监督理论问题,我感到非常高兴
借此机会,我就加强审判监督理论研究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加强审判监督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强化审判监督的呼声日益高涨,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在适应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成立,对于加强审判监督理论研究,推动审判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依法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需要大力加强审判监督理论研究
依法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全面把握审判监督工作规律,强化审判监督理论指导,是解决好这个问题的基础
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理论研究,深第1页共22页入剖析维护司法权威与依法纠错之间的辩证关系,深刻反思审判监督工作的整体思路,全面检讨审监工作的成败得失,牢固把握审判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