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洗钱风险,根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进行划分,且根据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客户识别标准。第二条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和“以风险为本”的原则。第三条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根据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信息、客户交易信息等为依据。判断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可根据客户的身份背景、资金来源、资金去向、经济状况、经营情况、购买产品的性质、缴费方式、客户提供资料程度、客户行为等定性、定量指标作为划定标准。第四条公司客户洗钱风险划分为高洗钱风险、需关注洗钱风险和一般洗钱风险三个等级。第五条公司各机构应对客户洗钱风险进行持续关注、动态识别,如本机构客户在业务活动中出现本办法中所列高洗钱风险、需关注洗钱风险情况的,公司应及时调整客户洗钱风险评级。第六条高洗钱风险客户包括符合下列标准的投保人本人及其保单的被保险人、受益人:(一)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下列名单相同,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其资金来源与下列名单相关的:(相关查询网址见附件)1、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2、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4、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二)有合理理由(下述7种情形理解为合理情形)怀疑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相关联的,无论所涉及资金金额大小。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1、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募集或者企图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2、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以及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或者企图提供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3、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保存、管理、运作或者企图保存、管理、运作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4、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是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5、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来源于或者将来源于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6、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用于或者将用于恐怖融资、恐怖活动犯罪及其他恐怖主义目的,或者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被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使用的;7、怀疑资金、其他形式财产、交易、客户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有关的其他情形。(三)客户属于外国政要的;(四)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下列名单相同,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其资金来源与下列名单相关的:1、司法机关发布的协查通知列明的人员名单;2、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机关发布的协查通知列明的人员名单。(五)客户在以往的与我公司进行的业务活动中发生两笔或两笔以上可疑交易的。经办机构或经办人员对上述第(一)至第(四)项高洗钱风险客户与公司发生的各类交易均应按照可疑交易对待并按规定上报,对第(一)、(二)、(四)项高洗钱风险客户与公司发生的交易还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第七条公司各级机构对高洗钱风险客户与公司进行的业务活动应特别关注,采取严格的身份识别措施或必要手段防范洗钱风险:(一)高洗钱风险客户与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经办机构及经办人员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二)高洗钱风险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经办机构及经办人员应当要求退保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核对退保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三)高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