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和越气压减震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和越气压减震器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
会议由汪和平主持,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如下:一、一致同意增加成都纳斯达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新股东,同意汪和平先生将所持有公司10%的股份(六十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成都纳斯达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一致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章第条
变更为汪和平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何龙军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
66%;孙伟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
67%;向素琼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
67%;成都纳斯达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三、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章第条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会议决定委托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全体股东签字:;;;;四川省和越气压减震器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四川省和越气压减震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和越气压减震器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汪和平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对公司章程第章第条进行修正
原章程:第章第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出资人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方式汪和平50%300
00货币何龙军16
66%100
00货币孙伟16
67%100
00货币向素琼16
67%100
00货币合计100%600
00货币修正为:第章第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出资人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方式汪和平40%240
00货币何龙军16
66%100
00货币孙伟16
67%100
00货币向素琼16
6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