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
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进行生产的基础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一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四级管理体系,逐级负责
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
车间各小组协助办公室做好公司劳动纪律1的监管工作
第二条车间班组长对各班组、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条班组长要做到每天班前讲纪律、班中查纪律、班后总结纪律,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以下劳动纪律如有违反,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做出行政处罚或辞退处理
一、工作中必须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据实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二、不得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
三、上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无故串岗、脱岗、睡岗、闲聊、打闹、看书杂志等;四、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