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师: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法律责任一、公司资本(一)资本的定义在现实生活中,资本总是表现为一定的物,如货币、机器、厂房、原料、商品等
对于公司资本,迄今为止,都没有统一的认识,因为它在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广义的公司资本指可谓公司所用的一切资产,包括股本、借贷资本,有的学者还认为应当包括公司自生资本
公司法中的公司资本一般指狭义的公司资本,即公司的股权资本
(二)资本制度分类在不同公司资本制度中,公司资本的具体含义也有所不同,因此,我们要在具体的公司资本制度中分析公司资本的概念
由于社会环境、司法制度以及伦理观念的差异,当今世界各国对于公司资本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遵循的法定资本制,二是英美法系国家认可的授权资本制,三是折衷资本制,这是部分的大陆国家在吸收了授权资本制的部分合理因素后形成的
由于在不同公司资本制度中,公司资本的具体含义也有所不同,因此,我们要在具体的公司资本制度中认识和分析公司资本的概念
1、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的核心,是“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指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过法律的确认或者取得公示的效力,并以此作为其他法律规则的基础依据
表现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必须全部认足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资本总额,其后非经修改章程不得增加资本发行新股票
资本维持原则,指公司存续期间,应当维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资本,以达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的安全
这一原则要求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一致,如果不一致,也要保证公司维持一个和注册资本相当的实缴资本
资本不变原则,意味着公司的注册资本确定以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
尽管2013年《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为认缴制,取消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缴纳期限的限制,这些改变不会动摇法定资本制的三原则,我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仍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