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意向书转让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受让方(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鉴于: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年月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至本意向签署之日,甲方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目标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号为:2、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整体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意向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项达成本意向协议
第一条先决条件1
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且符合本意向第十五条生效条件的,则本意向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目标公司股东会或章程约定的权利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②甲方向乙方提供目标公司完整、全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情况、负债情况、投资情况、担保、抵押等)以及《债权债务说明》,目标公司财务账目真实、清楚;除本意向约定的已知债务外,转让前目标公司的一切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或者已有效清偿
③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甲方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④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复印件:A
房屋所有权证书;B
国有土地使用证;C
银行借款合同以及其它融资协议;D
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E
抵押登记证书;F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出让金缴纳收据;G
公司最近经年鉴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工商局备案的文件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公司经营证照;H
人员名单、人员基本情况及劳动关系
⑤甲方向乙方提供目标公司《资产清单》
⑥证实目标公司已缴清国有土地出让金,土地和房屋实际面积与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