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计划局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这一重大举措,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也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强烈愿望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任务和目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只有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才能为农村社会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广大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
提高农民的结合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要坚持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
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农业税逐步取消、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解决农村改革发展中的许多问题
建设新农村,一个方向性的原则是用科学发观指导和统领新农村建设
因此,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