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处理实施细则标题:处理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部门的,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处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统一由办公室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
第五条各单位的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
□种类第六条种类主要有: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布告、公告、通告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通知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用”通知”
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决定、决议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函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格式第七条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字号、主题词等
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单位和种类
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
向上级请示的,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果需要上报另一个上级单位时,可以用抄报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