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公司领导人员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规范谈话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进行的谈话
第三条本办法谈话主要有廉洁谈话、公司党委同所管理的本部及分支机构领导人员谈话、约谈、诫勉谈话
第四条本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集团公司领导人员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制订
第五条公司监察部负责廉洁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廉洁谈话第六条廉洁谈话是指对新提拔的领导人员所进行的廉洁从业方面的谈话
第七条公司纪委书记负责进行廉洁谈话
第八条谈话的内容:(一)提出廉洁从业、廉洁自律的要求
(二)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
(三)提出加强党性修养、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四)转达干部群众的意见
(五)被谈话人汇报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表明廉洁从业的态度
(六)听取被谈话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谈话的程序:(一)谈话前,全面了解掌握谈话对象的情况,拟好谈话提纲
(二)谈话要有针对性,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三)谈话结束后,及时将谈话记录进行整理,填写《领导人员谈话情况登记表》(见附件),纳入谈话人员本人的廉洁档案
同时,要跟踪了解掌握谈话后的情况
第三章党委成员同分支机构的领导人员谈话第十条公司党委成员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谈话,必要时可以扩大到分支机构领导成员中的其他成员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话工作
第十一条谈话方式:(一)到分支机构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安排与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二)参加各种会议期间安排与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三)其他情况下所进行的谈话
第十二条谈话内容:(一)分支机构的领导人员及其本人贯彻落实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