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常识一、公文的基本格式公文格式是公文的各个部分在页面上的具体表现形式,也就是公文的外观形式
它是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形式上的体现,对公文内容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
1996年5月,经中央批准,中央办公厅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等17项组成
一、公文版头部分公文的版头部分包括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等6项
位于公文首页上半部,约占整个页面的1/3,与公文主体部分用一条红色横线相隔
红线中间一般有一颗红星,表示与政府机关、军队机关公文的区别
主要是两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二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括号标明文种,括号里填注“通知”、“报告”、“函”等
均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半部,通称“红头文件”,表示是机关的正式行文
下面留一定位置(备填注发文字号),下加一条断开的红线,在红线断开处点缀五星衬托(小字头文件一般不用星线,只有一条红线即可)
例如:“中共中央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批复)”等
联合行文,可用主办机关一家或并用联署机关的名称
在公文版头使用方面应注意的问题是:(1)版头中发文机关要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不要使用不规范化简称
如有个区的区委公文版头是“中共××市××区委员会文件”,“中共”是简称,“委员会”是全称,前简后繁,体例不统一,发文机关名称应改为“中国共产党××市××区委员会”或“中共××市××区委”
(2)要注意版头上发文机关不要前后词意重复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一些工厂党委公文版头中,出现“中共××厂党委文件”字样
这里,“中共”是“中国共产党”的简称,“党委”即党的委员会
前后出现两个“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