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司章程(适用于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
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安徽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为主业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是法律、法规规定必领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已经批准,并领取了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
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非货币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折价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比例;土地使用权折价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1权作价,已由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验证
出资比例和评估符合法律、法规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十五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1、2、3、4、5、6、7、8、9、10、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分配红利;(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三)股东会上的表决权;(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权;(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帐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六)被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