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司法座谈话发言各位领导、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今天,人民法院为加快推进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提升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完成从“学生”到“法律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转换,在这里召开司法实践导师座谈会,非常有意义。应该说,“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虽然在国家权力机制的架构上分处不同体系,在国家机器的运行上分担不同职责,但两者还是存在许多共通之处,比如当社会出现矛盾纠纷的时候,两者都有定纷止争的功能,两者的社会学意义都在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支撑,两者又都是“公平正义”法义的忠实践行者……我想正是基于这些共通之处,让我有幸被虎丘人民法院聘请为此次司法实践活动的导师,既深感荣幸,又说来惭愧,论法律功底、法理水平,我应该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学员多多学习。因此说,此次活动应该是一次机会难得的互动学习的机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来达到共同进步。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从90年到司法所工作,至今已有20多个年头,由于长期在一线工作,可能在接触老百姓、化解邻里矛盾、处置群体纠纷、平息上访事件等工作方面有一些感受和体会,今天与各位领导和学员一起分享,权作“抛砖引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要想做好群众工作,我认为要努力做到以下五点:一、要会说“老百姓的话”。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会说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说老百姓听得进的话。例如,“诉讼”与“打官司”是一个概念,但很多老百姓听到“诉讼”不懂了,一听“打官司”就知道要到法院去解决问题。还有要恰当的使用“普通话”与“苏州话”。普通话在接待外来人员或者学历层次比较高的人时很管用,可以顺利交流,但你在接待“本地人”时,就不见得有什么好了,你就得用苏州话和他讲、和他谈,这样可以消除陌生感,拉近同群众的距离,第1页共4页帮助我们顺利解决问题。除了要让老百姓听得懂,还要让他们听得进。怎么做。两点,一是换位思考,就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用他的思维来考虑问题,想他要什么。二是讲利益,你跟老百姓讲再多法律,讲再多道理,不给他好处,都是空话,因此要多给老百姓讲利益、讲好处,当然利益和好处不仅仅是他能得到多少、赔到多少,有时候减少损失、规避风险,也是利益。二、要树立“老百姓进机关无小事”的原则,要服务好、接待好老百姓的来访。我们现在都说要为民办实事,为民谋福利,具体体现在哪理。就是体现在日常的与百姓的接触、沟通中。目前,仍有少数部门在工作中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有些会引发矛盾,甚至拳脚相向。这种情况其实非常危险,它将严重损害我们政府部门的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最终不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客观的说,我们的老百姓还是比较善良的,还是比较好说话的,他们实在没有办法了,才会找政府,而找到政府的,一般都是遇到比较麻烦的问题了,因此我们必须“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蒋宏坤书记讲得好,“机关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我们的工作任务就是要为老百姓提供服务,为他们解决问题。即使碰到有些当事人不讲法、不讲理、不讲事实依据,我们也要善于引导,努力安抚群众情绪,平息纠纷隐患。三、要用“五心”来做好群众工作。刚才我说了群众进机关无小事,他没事不会来找政府,他是有所期盼,有所诉求,有所事情要政府办理的,那么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在接触百姓时就要热心、耐心、诚心、真心、细心。这“五心”想必大家都理解,在此就不展开谈了。四、要熟悉份内工作的基本情况,比如说作为一名区的法官就要知晓区的基本情况,有多少个村(社区),名称是什么,方位在哪里,社区联系电话是多少,负责人是谁(我们日常工作也发现有些法官来电问村(社区)在哪不认识)。因此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办案过程中或遇到纠纷需现场勘查的,要亲临现场,以便有说服力,信服力。第2页共4页五、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的理解是,法律是维护或者说是管理社会秩序的一把钥匙,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