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资产,使其人民代表大会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六条公司住所:第七条公司经营场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核准为准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需报经审批和须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已经批准,并领取了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中:货币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十四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分配红利;(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实股东转让的出资;(四)依法及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额;(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帐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六)被推选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剰余财产的分享;(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第十七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二)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