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住所:市区路街(巷)号房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股东姓名(自然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二、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为:出资额、出资比例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
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
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的权利;4
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
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6
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
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1
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
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4
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
遵守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股东会的职权本公司股东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