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我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二)科学高效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集体决策之前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实行科学决策,并提高决策效率
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依法依纪原则
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定,并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四)接受监督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三重一大”事项在集体决策之后,各分管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分管职责,积极落实集体决策的各有关事项,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五)责任追究原则
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责任与过错相适应,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决策正确贯彻执行,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二、事项范围“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