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医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医院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领导(专家)小组”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处方点评领导(专家)小组”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由以下科室成员组成
一、处方点评领导(专家)小组成员:组长:主管院长副组长:医务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专家、检验科主任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组长:药剂科主任副组长:药剂科副主任成员:药剂科具有药剂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师第七条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日常工作
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应由科主任担任组长,科室专家和骨干任成员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第八条医院每月点评处方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