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应急防爆通讯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防爆通讯设备管理,保证应急指挥、生产管理通信畅通,岗位之间沟通顺畅,突发事件处理及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应急防爆通讯设备,指由公司统一购置,按生产管理和应急指挥需要配置的带有对讲功能的防爆手机,(以下简称“通讯设备”)。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信息管理部门为通讯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通讯设备的考核管理、维护、维修、技术鉴定;(二)负责通讯设备需求计划、协调采购等工作;(三)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在用设备进行统一登记;(四)负责通讯费用管理、群组划分等日常维护工作;(五)负责通讯设备使用培训。1第五条使用单位(部门)为通讯设备直接管理单位,职责:(一)负责本单位(部门)通讯设备台帐建立、数量分配;(二)负责本单位(部门)通讯设备日常使用、考核管理;(三)负责提交本单位(部门)通讯设备需求计划。第三章通讯设备的配置管理第六条通讯设备按岗位需要配置。配置范围为:公司领导、生产单位中层干部、技术干部、应急办公室成员、班组长、生产装置各岗位。第七条通讯设备由公司统一配发。有新增需求时,由使用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信息管理部门、机动设备管理部门会审,经公司主管领导审定后,由物资采购部门统一购买配发。第八条施工周期在半年内的施工单位可向信息管理部门申请借用通讯设备;(一)半年以上施工单位需自备符合防爆要求的通讯设备;(二)借用通讯设备,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由信息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会审,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方可借用;2(三)通讯设备借用押金为3500元/台;(四)通讯设备借用需收取折旧费用,根据设备造价两年分摊折旧费,每月收取140元,不足一月按一月收取;(五)借用单位人员须爱护通讯设备,因非正常操作而造成设备损坏者,按照配件清单照价赔偿;(六)通讯设备借用号码由信息管理部门统一分配,费用由借用单位自理。第四章通讯设备使用管理与保养第九条通讯设备属于公司资产,使用人员要爱护通讯设备,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丢失、损坏的,照价赔偿。第十条通讯设备正常通话及对讲网络流量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违规使用设备造成费用超标者,由使用者本人承担。第十一条各生产岗位按岗位、按班次交接,必须做好移交、验收工作并签字确认。如未按要求交接,出现故障无法确认责任方时,由交接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现使用故障必须及时上报。第十二条通讯设备配件因出现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时,由使用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某公司防爆对讲手机3鉴定申请表》报相关部门鉴定,确为非人为损坏的,按照《某公司防爆对讲手机鉴定申请表》流程报批,予以更换。第十三条通讯设备使用:(一)该通讯设备应随身携带,有事必呼,有呼必应,有应必答;(二)通讯设备仅限用于工作和处置突发事件时的联系严禁用设备进行聊天、说笑,不得讲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三)通讯设备应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随意拆卸;(四)通讯设备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关电、充放电、更换电池,以保证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五)使用通讯设备时要轻拿轻放,切勿随意乱扔;(六)通讯设备只能在公司认定的Ⅰ、Ⅱ级防爆区域使用(0级防爆区域不能使用);(七)使用通讯设备时应离唇部5-10公分处,语言应简洁扼要、精练;(八)通讯设备具体操作使用方法请参照使用说明书。第十四条通讯设备保养:(一)严禁使用诸如除污剂、酒精、喷雾剂或石油剂等化学品擦拭表面或外壳;4(二)通讯设备实行“一机一号、到人到岗”的原则,持机人应熟记本机号码切勿与他人调换,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不得借给任何无关人员使用,如发现损坏现象,无合理解释的,视为当事人责任;(三)必须使用适配的充电器和数据线充电,避免过充、长期不充电损坏电池或影响电池使用寿命。第五章通话规范用语第十五条通话用语要规范,语言简练严肃,语速适中,吐字清楚,注意文明礼貌,不准粗言秽语,不得长时间占用频道。第十六条持机人在向其他岗位反映信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