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海洋功能区划2009-02-23浏览次数:124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区划目的海洋功能区划的目的是为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与保护、为海洋开发战略和管理法规的制定、以及海洋行业规划和各专项功能区划的编制等提供科学依据
该区划对加强海洋开发活动的宏观指导、协调和有序发展,实现海洋资源科学开发的整体效益和可持续利用,促进本县海洋经济的全面、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区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5)《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修订)》(2005年);(6)《关于加快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02]84号);(7)《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1998年);(8)《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9)《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2005年);(10)“关于开展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浙海区〔2004〕5号;(11)《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2006年);(12)《市、县级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成果要求》(国家海洋局,2002年);(13)岱山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4)舟山市岱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等
第三条区划目标本次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时限到2010年,区划具体目标是:前几年基本满足岱山县社会、经济发展的用海需求,促进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的严格实施,逐步调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到2010年实现海域开发利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域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基本控制住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促进岱山海洋经济持续、稳步、协调发展
第四条区划原则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以